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,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职责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调动资产管理员工作积极性,特制订本暂行办法。
第二条 评选基本条件:
(一)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。
(二)资产管理员工作情况。包括工作责任心,业务能力,岗位稳定性,执行学校各项资产管理情况,落实本岗位职责情况及资产管理工作有无专门记录等。
(三)资产管理具体工作情况。包括资产的使用情况;资产的摆放、标签的张贴、环境卫生与安全措施;资产的清查、调拨、报废、报损、维护、维修、完好情况及人员、机构变动时资产的交接情况等。
(四)资产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管理情况。包括资产相关的各种凭证单据(验收单、调拨单、报废单)等是否齐全,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、保修卡、维修记录等。
(五)学校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情况。
(六)其他资产管理方面。
第三条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具备评优评先资格。
(一)本年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。
(二)本年度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。
(三)本年度重大资产管理工作不配合者。
第四条 荣誉种类及具体条件:
(一)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
1.本部门所有人员熟悉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2.部门领导重视资产管理工作,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负责,使用人爱护公物,科学使用。
3.贵重仪器设备按要求做好使用情况和检修保养情况记录。
4.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处置事宜,按规定时间进行资产清查,及时完善本单位二级台账,做到账物相符。
5.积极做好资产安全、防护工作,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资产管理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优秀资产管理员奖
1.熟悉掌握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,明确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且从事资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。
2.认真做好新增资产标签的张贴,报废资产的申请、上交工作。
3.固定资产清查盘点、报废及统计工作及时、到位。
4.做好本单位资产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保管工作,且相关数据精准、完整、无误。
5.协助资产设备处合理配置与调配本单位资产,对资产使用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资产设备处反馈。
6.认真做好资产的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爆、防锈、防蛀、防盗等工作。
(三)资产管理鼓励奖
1.从事固定资产管理一年以上,贯彻执行学校的固定资产相关制度;
2.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固定资产自查、清查工作。
3.积极配合资产设备处要求的各项数据的收集工作,且相关数据完整、无误。
4.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资产管理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条 评选程序:
(一)全校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根据个人情况提出申请。
(二)资产使用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和人员推荐,并填写《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推荐表》。
(三)学校评选组根据《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评选表》进行综合考评,按评分排序,确定优秀资产管理员和资产管理鼓励奖获奖名单。同时,依据优秀资产管理员名单,确定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获奖单位。
(四)获奖名单提交学校领导审批。
第六条 评选时间及评选比例:
(一)评选时间:每年评选一次,11月上报材料,12月进行评选。
(二)评选比例:
1.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:全校行政教辅、教学单位总数的25%。
2.优秀资产管理员:全校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总人数的25%。
3.资产管理鼓励奖:全校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总人数的20%。
第七条 奖励办法
(一)学校对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进行表彰,颁发奖牌。
(二)学校对优秀资产管理员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元以内的物质奖励。
(三)学校对获得资产管理鼓励奖的人员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以内的物质奖励。
第八条 评选组由主管校领导、资产设备处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组成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推荐表
2.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评选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