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,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职责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调动资产管理员工作积极性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评选基本条件:
(一)职业素养与工作经验。在本单位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1年以上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熟练掌握学校资产管理制度,日常管理认真负责,管理人员稳定;清晰掌握本单位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,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。
(二)业务能力与职责落实。业务能力突出,工作责任心强,职责落实到位;确保本单位资产信息账、卡、物一致,新增资产入账、验收、标签粘贴及时;报废资产申报、规整及时,资产管理过程中记录完整,全面反映工作开展和变化。
(三)资产管理措施与环境。资产使用情况合理,摆放整齐,标签张贴规范;环境卫生与安全措施到位,切实做好资产的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爆、防锈、防蛀、防盗工作;资产的清查、调拨、报废、报损、维护、维修工作及时有效,保持资产完好性。
(四)资产档案与资料管理。资产相关的各项档案资料管理完善,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、保修卡、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保存完好。
(五)管理协作与工作创新。接受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的业务指导,能够按时完成资产盘点工作;积极协助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合理配置与调配本单位资产,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;坚持原则,主人翁意识强,勇于追查异常资产情况,敢于披露资产损坏、丢失等不良现象,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。
第三条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具备评优评先资格。
(一)本年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。
(二)本年度受到学校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。
(三)本年度重大资产管理工作不配合者。
第四条 荣誉种类及具体条件
(一)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
1.本单位全体成员熟悉并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本单位领导重视资产管理工作,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负责,使用人爱护公物,规范使用。
3.贵重仪器设备按要求做好使用情况和检修保养情况记录。
4.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处置事宜,按规定时间进行资产清查,账、卡、物相符。
5.本单位积极做好资产安全、防护工作,全力配合学校安排的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。
(二)优秀资产管理员奖
1.熟悉掌握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,明确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且从事资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。
2.认真做好新增资产标签的张贴,报废资产的申请、上交工作。
3.固定资产清查盘点、报废及统计工作及时、到位。
4.本单位资产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保管工作完善到位,且账务准确、规范。
5.协助资产设备处合理配置与调配本单位资产,对资产使用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资产设备处反馈。
6.认真做好资产的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爆、防锈、防蛀、防盗等工作。
(三)资产管理鼓励奖
1.从事固定资产管理一年以上,贯彻执行学校的固定资产相关制度;
2.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固定资产自查、清查工作。
3.积极配合资产设备处要求的各项数据的收集工作,且相关数据完整、无误。
4.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的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 评选程序:
(一)全校资产管理员根据个人情况提出申请并填写《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申请表》。
(二)资产与实验设备处根据《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工作评分表》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评,确定优秀资产管理员和资产管理鼓励奖获奖名单。同时,依据优秀资产管理员名单,确定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获奖单位。
(三)获奖名单公示3天后发文公布。
第六条 评选时间及评选比例
(一)评选时间:每年评选一次,11月上报材料,12月进行评选。
(二)评选比例:
1.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:全校行政教辅、教学单位总数的25%。
2.优秀资产管理员:全校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总人数的25%。
3.资产管理鼓励奖:全校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总人数的20%。
第七条 奖励办法
(一)学校对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进行表彰,颁发奖牌。
(二)学校对优秀资产管理员、对获得资产管理鼓励奖的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第八条 评定小组由分管资产与实验设备处领导、资产与实验设备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组成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申请表
2.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评分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