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资产管理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资产设备处整体工作安排及财务相关要求,现就进一步规范出入库报销、物资申购及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如下:
一、资产设备处将在每月25日之后不再办理“出入库报销”业务。
二、今后各单位有“出入库报销”需求的,请及时在郑工学院融合门户——“一网通办”——“资产设备处”——“出入库报销申请”发起申请。若无相关报销申请的,资产设备处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特殊事项(食品类、药品类、饮品类、化妆品类、招待费等)无需出入库,科研经费类须有相关报告。
四、各单位物资申购、设备维修、资产报废等事宜均须与资产设备处线下沟通且无异议后,方可发起OA采购立项、维修申请及资产报废申请流程。
五、各单位设备维修前均须在资产信息化系统提交“维修申请”,并在维修工作结束后,及时在资产信息化系统进行逐项“维修确认”,如填写承修人、承修电话、维修日期、维修金额、维修内容等相关信息。及时维修确认,方可统计各单位各设备年度维修费用及完善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请各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单位内部群,方便业务办理。
资产设备处
2023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