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3-资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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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3-04-06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规范固定资产登记工作,提升资产数据的规范化和精细化,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,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,切实做到账实相符、应入尽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入账的资产应符合的条件

(一)产权属于学校;

(二)资产入账前应明确使用人,使用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,且一般是资产实际使用或管理人。

二、严格资产入账登记标准

(一)固定资产入账登记标准

1.设备类:单位价值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的通用设备;单位价值1500元(含1500元)以上的专用设备;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批量购置10件(含10件)以上,单位价值500元(含500元)以上,使用期限超过1年(不含1年)的同规格、同型号设备,须登记入固定资产。

2.图书类:图书馆购置的图书资料无论金额大小,都须登记入固定资产。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学校预算经费、各类科研经费等购买的图书(不包括培训资料、上级部门要求购置的学习资料),一册(套)金额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,或者批量总金额30000元(含30000元)以上,须登记入固定资产(图书资料按报销批次或分大类录入,一般录入为1批,单价为总计价值,备注:本批次购置XX本)。

3.家具类:家具零星购置单价500元(含500元)以上;批量购置单价200元(含200元)以上且总金额达到10000元(含10000元)以上的同规格、同型号的家具须登记入固定资产。

4.房屋及构筑物:新建房屋、构筑物和基建维修工程项目,该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后,须经设计、监理、施工等建设主体单位竣工验收合格,及学校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,由接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入固定资产;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、改装、扩建、修缮后的固定资产,应按照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,减去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,加上改建、改装、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支出进行入账登记。

5.文物:文物无论价值大小,必须登记入固定资产。

6.植物:单价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的植物须入固定资产,批量采购的植物,单位价值在800元(含800元)以上且数量在10株(含10株)以上的,须登记入固定资产。

7.按学校规定调入、置换、接受捐赠等形式取得的资产,须作为学校资产登记入账。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,应以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(捐赠协议、受赠物品的价值证明、论证报告等)或参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、通过资产评估等形式确定其价值。无法提供相关凭证且未经资产评估、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,可按照名义金额加上接受捐赠所产生的费用入账。使用单位须于收到捐赠资产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资产登记入账。

(二)无形资产入账登记标准

1.土地使用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类、科研成果类、各类软件系统,应作为无形资产登记入账。

2.专利权、著作权等,应以取得授权时产生的费用登记入账(其申请费和年费不作为无形资产登记入账)。

3. 取得的非专利技术,单位价值达到2000元及以上,需要作为无形资产登记入账。

4. 各类软件系统,使用年限在3年(含3年)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(含2000元)以上的作为无形资产登记入账。

对于应用软件,如果是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,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,按照固定资产登记入账。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,应当作为无形资产登记入账。

三、“标准资产名”、“标准存放地”和“标准粘贴位”的要求

各二级单位在固定资产登记过程中除做到数据准确、完整外,应按照“标准资产名”和“标准存放地”录入相关信息,并按照“标准粘贴位”粘贴资产标签。资产设备处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入账审核。具体详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。

、规范资产入账登记工作流程及相关事项

凡通过购置、修建、调剂、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,均纳入学校资产管理,验收合格后应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手续,防止形成账外资产。具体流程和要求为:

第一步:使用部门建账。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,由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(用教工工号登录),按照一物一卡的要求,逐一登记资产信息并提交审核。登记信息应以合同、发票、验收报告和实物照片等为依据,准确、完整填报。信息录入完成并检验无误后,生成资产入库单,提交至资产设备处审核。

第二步:资产设备处审核。资产登记入库系统录入操作完成后,资产设备处根据所上传的资产相关资料对资产录入信息进行审核,资料提供不完整,不予审核。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

①固定资产登记的信息须与合同、发票一致(资产分类可在框中输入相应名称进行检索选择);

②存放地、保管人、使用方向、取得方式等字段必填且不得有误;

③所有入库资产都需要上传对应发票和实物照片,单价超过10000元(含10000元)还须上传验收报告。

审核不合格的,退回使用部门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。

第三步:打印入库单。审核通过的,使用人可至资产设备处(行政管理中心513)领取《固定资产入库单》,入库单由资产设备处一式三联打印。入库单白联由资产设备处存档,红联由使用单位返回供应链公司(作为报销凭证材料交财务处),黄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存档。

第四步:粘贴资产标签。资产登记审核通过后,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应于7个工作日内到资产设备处资产管理科领取资产标签,并按要求对照实物进行粘贴。粘贴后的照片要发送给资产设备处工作人员进行备案。

、有关要求

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和标签粘贴工作,资产设备处将严格审核,审核不通过的频次将影响本单位后续的资产配置、年度资产购置工作以及年终资产考核等工作。

、联系方式

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513资产设备处资产管理科,联系人:张老师、唐老师。

附件:1.固定资产入库单填写规范

      2.标准资产名

      3.标准存放地

      4.标准粘贴位

资产设备处 

2023年4月6日

上一条:关于召开2023年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完善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信息登记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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