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3-资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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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验室资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的通知
日期:2023-03-28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根据国务院督查整改要求及实验室管理要求,各二级学院实验室需及时完成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准备工作

1.各二级学院需明确进行固定资产标签粘贴的资产明细;

2.确认后需按存放地点进行排序、打印;

3.各二级学院可提前准备好信封、文件袋等物资,将打印好的标签按存放地点进行暂存,方便后续标签的粘贴。

二、固定资产标签打印时间安排

各二级学院需安排1-2名人员到资产设备处513办公室打印标签,各单位时间安排如下:

序号 单位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负责人 固定资产标签打印时间
1 管理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吴珂 3.28
2 基础教学部 实验管理中心 侯宏涛 3.28
3 商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郝丽娜 3.28
4 外国语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常玉洁 3.28
5 艺术设计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俞杰 3.28
6 音乐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马丽莎 3.29
7 建筑工程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孟睿君 3.29
8 医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丁书明 3.29
9 软件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万萌 3.30
10 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刘金海 3.30
11 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褚含冰 3.30
12 机电工程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王莹 3.31

各二级学院若时间不便,可联系资产设备处另行约定时间。

三、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则

资产条形码标签是对应资产的唯一身份,实行一物一码,通过条形码扫描可直接查询资产的全部信息。为便于日常资产核查清查,资产设备处对所有资产要求按照“醒目位置”的原则粘贴资产标签,对设备、家具等部分资产标签实行“标准粘贴位”,具体要求详见附表。

附件: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则

资产设备处 

2023年3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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